報道稱,緬甸央行在通告中說,為促進國際支付與結算和邊境貿易發展,准許使用人民幣和日元作為結算貨幣進行國際支付。
通告強調,除獲得許可的銀行外,暫不允許其他機構和個人開設人民幣和日元賬戶。
據悉,緬甸先前批准的官方結算貨幣包括歐元、美元和新加坡元。
據官方數據顯示,2017年中緬雙邊貿易額達到135.4億美元,同增長10.2%;另外,2018年上半年,中緬雙邊貿易額達到82億美元,同比增長26.5%。
通告強調,除獲得許可的銀行外,暫不允許其他機構和個人開設人民幣和日元賬戶。
據悉,緬甸先前批准的官方結算貨幣包括歐元、美元和新加坡元。
據官方數據顯示,2017年中緬雙邊貿易額達到135.4億美元,同增長10.2%;另外,2018年上半年,中緬雙邊貿易額達到82億美元,同比增長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