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稱:"包括在瑞士對北溪AG和北溪-2 AG公司向俄氣公司的支付活動實施臨時保全措施。由於這一禁令,這些公司對俄氣的所有支付款項都發送給瑞士警察。"
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院12月和2月就俄氣與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對於天然氣供應和過境合同的爭議作出裁定,要求俄羅斯公司向烏克蘭公司支付25.6億美元。俄氣3月提出上訴,並在5月要求徹底取消上述裁決。5月30日,烏克蘭宣佈開始強制追繳資金並且法院支持其在瑞士凍結北溪AG和北溪-2 AG股份的申請,而6月5日法院對俄氣在荷蘭的資產做出了相似判決。
9月13日,瑞典上訴法院取消了否決烏石油天然氣公司在天然氣合同爭端框架內凍結俄氣資產企圖的上一份裁決。俄氣表示打算對該決議提起上訴。
此外,俄氣公司在瑞士、英國和荷蘭法院對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要求的保全措施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