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夫羅夫說:“美對伊制裁措施是絕對非法的,是在公然違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情況下實施的。我們認為,任何人都不能廢除國際法和國際交往的准則。當今時代,實施基於最後通牒和單方面要求的政策是行不通的。”
拉夫羅夫指出,伊核協議對維持該協議的各方依然有效。
他說:“伊核協議對參與維持該機制的各方而言依然有效。美國退出該協議之後,歐洲、俄羅斯、中國和伊朗宣佈確認維持該協議。”
2015年7月,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根據協議,伊朗承諾限制其核計劃,同時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國際社會解除對伊制裁。
美國5月退出伊核協議後,宣佈分兩個階段恢復對伊朗實施制裁。第一階段制裁於8月6日生效,針對的是伊朗的汽車行業及黃金等重要金屬的貿易。第二階段制裁於11月5日生效,制裁對象超過700個,包括個人、機構、飛機、船隻等,針對伊朗的能源行業、石油貿易和伊央行的涉外結算業務,與伊朗開展業務的國家面臨美國的次級制裁。美國此前曾表示,第二波制裁的目的是把伊朗的原油出口收入降到零。美國稱對伊朗實施制裁的原因之一是該國支持恐怖主義。
與此同時,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中國、印度、意大利、希臘、日本、韓國、台灣和土耳其這8個伊朗原油進口國家和地區可暫時免受次級制裁。美國務院伊朗事務特別代表胡克警告稱,華盛頓將制裁所有試圖規避美國對伊朗制裁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