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俄能源部、聯邦反壟斷局、石油公司和獨立煉油廠就穩定燃油市場價格措施達成一致,商定了以固定總量和價格的大宗批發和小額批發石油產品供應水平。
該文件稱:“確保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銷售的石油產品零售價格增長速度從2019年1月1日起在1.7%以內(考慮到增值稅稅率上調),從2019年2月1日起根據俄羅斯2019年社會經濟發展預測要低於年均通貨膨脹水平(基於日曆年度價格的均勻變化)。”
該文件稱:“確保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銷售的石油產品零售價格增長速度從2019年1月1日起在1.7%以內(考慮到增值稅稅率上調),從2019年2月1日起根據俄羅斯2019年社會經濟發展預測要低於年均通貨膨脹水平(基於日曆年度價格的均勻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