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據報道稱,9名船員計劃於4月7日夜乘坐俄外交車輛通過位於哈爾科夫州烏俄邊界戈普托夫卡檢查站返回俄羅斯,隨身攜帶的官方證件為出國旅行臨時證書。但是,烏克蘭邊防人員並未放行船員,之後按其試圖非法跨越邊界做了筆錄。隨後,船東發言人稱,烏方保證“北方”號船員通過“瓊加爾”檢查站進入克里米亞。
3月25日,烏克蘭邊防部隊在亞速海扣留了懸掛俄羅斯國旗的“北方”號(Nord)輪船,船上有10名船員,所有人都是俄羅斯公民。此前船東表示,該船被非法扣留,而邊防人員的行動對船員的生命構成危險。聯邦安全局克里米亞分局按俄聯邦刑法“劫持空中或水上交通工具或鐵路機車車輛”罪起訴。烏克蘭法院3月30日扣押了“北方”號船隻。對船員按照烏克蘭行政違法法規第204條第2節(違反烏克蘭臨時被佔領領土出入境程序)處以行政罰款。船長被控“違反以損害國家利益為目的違反烏克蘭被臨時佔領地區的出入境程序”,他最多可能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