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爾科維奇說:“不應對此項目採取歐盟第三次能源改革方案的要求。”
加布里埃爾則表示,“北溪-2”項目應該依照歐盟現有的法規落實。他指出,改變現有法規是不適宜的,這樣會令德國在全球範圍內的合作夥伴感到不安。
第三次能源改革方案的要求目前並不適用於“北溪-2”管道項目,然而一旦歐盟通過第三次能源改革方案的修正案,“北溪-2”項目也將成為適用對象。
根據“北溪-2”項目的方案,會修建兩條從俄羅斯海岸穿越波羅的海通往德國海岸的管線,總輸氣量每年550億方。新的天然氣管道計劃在“北溪”管道旁邊建設。
俄氣是“北溪-2”項目運營商Nord Stream2公司的唯一股東。“北溪-2”項目總造價95億歐元,將由俄氣出資50%,法國ENGIE集團、奧地利石油天然氣集團(OMV Group)、荷蘭皇家殼牌、德國Uniper公司和德國Wintershall公司各將提供9.5億歐元(即項目造價的10%)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