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民政部資料,2016年離婚率劇增,同比增加了8.3%。總的離婚人數高達420萬人。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這一趨勢就在不斷進行。無論是社會還是政府都認為這是不良現象。中國文化認為,傳統家庭是國家穩定的支住。
法院指出,採取這一措施的原因是,很多要離婚的夫婦之間矛盾並不大,應該給他們機會解決分歧。很多夫婦是因為衝動或父母摻和才做出離婚的決定。其結果是,離了婚的開始後悔。3個月"冷靜期"後,夫婦可以提交離婚文件,或者申請延期以解決分歧問題。
微博用戶對山東法院的決定並不感冒,認為這是在捲入私生活。一些人認為,應該把3個月的"離婚冷靜期"換成提交結婚文件時3個月的"結婚冷靜期"。他們擔心的是,3個月離婚測試期面對的是家庭暴力的持續。
最近10年時間里,中國每千人的離婚率從1.5人增加到3人。而結婚人數從2013年開始持續下跌,從當年的每千人9.8下跌到去年的8.3人。社會學家認為,這樣的變化與城市化進程和婦女更加獨立以及生活水平提高有關。中國姑娘在有保障和自信的情況下,不再忍受不良婚姻,傾向於單身或者尋找新的伴侶。早前,上海、河南和四川的個別地區也曾推出過3-6個月的"冷靜期"。《生意人報》記者米哈伊爾·克羅斯基科夫這樣指出。
就此問題,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對"同在心理工作室"創始人、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肖雪萍進行了採訪。
她說:"首先,我認為濟南市中區法院在全市首推的‘離婚冷靜期'制度的確對一部分伴侶在處理婚姻關係方面是有幫助的,尤其是對於那些衝動離婚的伴侶而言。因為人有的時候可能會在情緒推動下,沒有經過思考地做出一些決定或舉動,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伴侶中某一方離婚之後發現自己有些感受向對方說明,或者一些需要還沒有被看到等等,繼而會感到懊惱。其次,我在想,這個制度是否有可能更加靈活變通一些。例如,可以對伴侶雙方進行詢問,看看夫妻雙方是否均需要三個月的冷靜期,這樣會更好。因為有一些伴侶可能並不是衝動離婚,而是已經想好了,特別是由於夫妻中有一方存在暴力行為的離婚伴侶,如果同樣給這類伴侶三個月的冷靜期,很可能會使受暴力的一方有危險。總之,如果這一制度能夠視情況而定,根據每對夫妻的具體情況和主觀意願施行,效果會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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