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出,該規定將外國商家視為納稅人,而通過網絡向俄境內銷售商品時未繳納增值稅的網店及其他銷售平台則將被視為納稅單位。納稅比例將擬定為商品總價的15.25%。
據報道,在俄季度營業額超過200萬盧布(約合3.5萬美元)的商家如果在向俄羅斯市場銷售商品時拒絕納稅,聯邦稅務局將可能要求相關電商平台中止該商家的交易。如未能按要求操作,稅務機關將請聯邦電信、信息工藝和大眾傳媒監督局封鎖電商平台的所有網站或未納稅商家的產品頁面。
《消息報》援引俄羅斯電商企業協會標準化委員會主席洛古諾夫的話報道:“徵稅手續非常簡單,因此商品不會滯留海關。”
據悉,根據電商企業協會的統計數據,2016年俄羅斯電商市場規模達9200億盧布(約合160億美元),其中33%為跨境貿易。2013年至2016年,海外電商向俄銷售商品的數量從3500萬件增至2.33億件。據預測,2017年俄羅斯用戶通過跨境電商購買商品的數量將達4億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