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敘利亞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9月6日在其報告中表示,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共記錄到25次使用化學武器。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其中20起是政府軍針對平民使用了化學武器。委員會專家強調,並不掌握任何已爆炸彈殘片,並沒有到過事發現場,原因在於敘利亞沒有賦予他們入境權利。
據阿拉伯敘利亞通訊社報道,大馬士革9月8日通過其駐日內瓦聯合國辦公室代表致函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主席,就該組織報告闡述了自己的立場。
阿拉伯敘利亞通訊社援引該國外交部的聲明報道:“敘利亞再次重申, 過去未使用,未來也不會針對敘利亞人民使用毒氣,我們沒有毒氣,同時也認為使用毒氣違反道德,是犯罪,應當受到譴責“。
化學武器早已從敘利亞成功運出,2016年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宣佈,敘利亞化武庫已被徹底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