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處2016年大騷亂的兩名參與者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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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華早報》報道,香港法院週一對去年2月香港旺角街頭騷亂中的三名參與者進行了宣判,其中兩人均被判處3年徒刑,另外一人要去感化中心悔過。

兩名受到指控的犯人,其中一人是送飯員,另外一人是工人,他們獲刑是因為為騷亂人群運送玻璃瓶,還向警察投擲石頭和磚塊。
所有被告都否認對自己提出的指控。
2016年2月8日夜到2月9日凌晨時分,因為街頭食品攤販與香港政府食物環境衛生署的檢查員產生摩擦,繼而發生騷亂。之後在警方與有侵略性的市民之間發生了衝突。
在衝突中大約有130人受傷,其中包括大約100名警察。警方在兩天的騷亂中逮捕了大約60名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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