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以來中國已經在軍事和軍民兩用關鍵技術領域成立了三個負責創新發展的管理機構。最初,在中央軍委重組時宣佈,在15個中央軍委直屬機構中,將包括中央軍委科技委。其實科技委並不是一個全新機構。還在1982年7月它就通過合併中共中央、國務院和解放軍所屬的三個類似機構組建而成,目的是為了提高它的地位。現在它作為獨立機構直屬中央軍委。
在改革初期出現了一系列有關科技委將要變成類似美國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的報道。然而這種對比只能證明,對DARPA作用存在誤解。DARPA的任務是,獨立選擇科研項目,並對其提供資助。它不進行獨立研究,而是資助公司和大學的項目。新開發的技術往往與具體的武器樣品沒有聯繫,而只是製造未來新式武器所依據的突破性技術。
而中央軍委直屬的科技委,從各方面看,將負責中國國防工業以及與此有關的科研機構和高校實施的新式武器研制項目的協調和管理。由此可見,它的功能與美國的DARPA有很大差別。
接下來成立的重要機構是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負責發展軍事和民用技術,監管對國防與經濟有重要意義的關鍵性科技項目的實施。習近平親自掛帥擔任主席,副主席有李克強、劉雲山和張高麗。成立該機構的目的,有可能是把資源集中到少數的突破性項目並對其實施加以監管。
最後,就是新成立的中央軍委軍事科學研究指導委員會。現在已經知道,該機構並不取代上述兩個機構,而是對它們的補充。實際上負責完成相似領域任務的機構間權利的並行和分散,是中國官僚機構由來已久的傳統特點。但在這裡,看來是一種劃分權利的嘗試——新機構看來將負責組織前途看好的科學研究,而不是領導當前的實際項目。於是,出現了許多有關“中國DARPA”的報道。
實際上,DARPA的特點是,選擇有前途的項目,即以後可以獲得資助的項目。這種體制很難、甚至不可能被其他國家理解,倒不是因為它好或者是壞,而是因為美國的科學、教育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有著完全別樣的運作組織模式。俄羅斯幾年前也成立了負責支持高等研究的機構——高等研究基金會,但是它的運作模式也有別於DARPA,雖然基金也資助有前途的科研項目。或許中國還需要找到支持軍事和軍民兩用創新發展的獨特模式,以避免眾多負責同一項目的機構間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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