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此次獎勵對象包括16名表現突出的公安民警及2名“用實際行動維護社會穩定的群眾”,除經濟獎勵外,其中還有3人破格提升工資待遇職級。與此同時,另有14名在維穩工作中嚴重失職失責、作風漂浮的黨員幹部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和免職、降級等不同程度的追責。
香港《南華早報》評論說,和田縣200萬人口中有96%為維族人。當地在最近幾個月里,遭受了兩起暴力襲擊,其中去年12月的炸彈襲擊造成5人死亡,今年2月的一次暴徒持刀襲擊中有8人死亡。
“天山網”的報道提到,和田縣縣委書記盧柏然表示,打好嚴打攻堅、群眾工作和社會面防控這“三場硬仗”需要過硬作風,和田縣加大了對維穩工作的檢查督導和問責處理力度,對認識不到位、不堅守崗位、工作不到位,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政策棚架、在穩定方面出現問題的,無論過去工作乾得如何,涉及到誰,都將嚴肅追責。
他同時強調,將重獎表彰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堅決同暴恐分子做鬥爭用實際行動力保社會穩定的幹部群眾,能夠弘揚正氣,進一步激發各族群眾與“三股勢力”鬥爭到底的信心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