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稱,谷歌前僱員萊萬多夫斯基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 在離職前一個月內,從該公司下載了1.4萬份文件,轉而創建了一家名為“Otto”的無人駕駛卡車公司。這家公司在萊萬多夫斯基離開谷歌7個月後,於8月份被優步(Uber)以6.8億美元收購。
《紐約時報》援引訴訟文件內容稱:“Отто 和 優步(Uber)公司竊取了Waymo公司的專利,他們因此得以規避風險,省去了獨立研發技術專利的時間和經費。” Waymo公司認為對方應為此賠償超過50萬美元。
《紐約時報》援引訴訟文件內容稱:“Отто 和 優步(Uber)公司竊取了Waymo公司的專利,他們因此得以規避風險,省去了獨立研發技術專利的時間和經費。” Waymo公司認為對方應為此賠償超過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