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一公頃土地分配法》於2016年6月1日生效,俄公民可以在遠東地區一次無償獲得一公頃土地。土地提供期限為5年,第三方對分配的這塊土地不享有任何權利,並且該土地應處於自由流通的狀態。到期後獲贈土地如果得到開發,可以轉為長期租賃或私有財產。自2017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遠東公頃”法律的第三階段,所有俄公民都可以在遠東地區申請獲取一塊一公頃的土地。
消息說:“訪問該網站次數最多的是來自莫斯科、莫斯科州、濱海邊疆區和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聖彼得堡、列寧格勒州的網民”。
“遠東地區”網站建成以來,總共有700萬人次的訪問量。
遠東發展部部長亞歷山大∙加盧什卡表示:“我們看到,俄羅斯公民對這個項目非常感興趣。顯而易見,興趣將逐漸轉變為獲取遠東一公頃土地。因為獲取土地畢竟是一個需要承擔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