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規定:“批准2010年9月27日在北京簽署的《俄羅斯聯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
該協定規定在預防與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犯罪活動合作框架下進行情報交換,並以此目的舉行定期會晤和磋商,在雙方邊境區域合作預防和打擊這些犯罪活動。
情報交換範圍同樣包括,已查明涉及或可能涉及參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罪犯行為的資金來源的情報。
在合作框架下計劃實現以下方面的情報交換:非法製造、獲取、儲存、轉讓、運輸、販賣和使用烈性有毒和爆炸物質、放射性材料、武器、引爆裝置、槍支、彈藥、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和其它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可用於製造上述武器的原料和設備的情報。
該協定同樣規定,應另一方要求協助刑事案件的調查,並且加強在科研領域的合作、進行技術交流、開發和改進專業技術、在單獨協議的基礎上聯合生產專業工具和設備。
普京批准俄中打擊恐怖主義合作協定
2016年11月22日, 23:03 (更新: 2022年1月26日, 03:44)
© AP Photo / Andy Wong普京批准俄中打擊恐怖主義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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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新聞莫斯科11月22日電 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簽署法律,批准《俄羅斯聯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相關文件公佈於俄法律信息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