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意見》提出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韓長斌在介紹《意見》時表示,"實行‘三權分置',在保護農戶承包權益的基礎上,賦予新型經營主體更多的土地經營權能,有利於促進土地經營權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從而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資源利用率。這為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發揮適度規模經營在農業現代化中的引領作用,走出一條"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開闢了新路徑。"
他還指出,"三權分置"實現集體、承包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對土地權利的共享,有利於促進分工分業,讓流出土地經營權的農戶增加財產收入,土地承包權是一種用益物權,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現規模收益,所以它是充滿智慧的制度安排、內涵豐富的理論創新,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