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文件的全文尚未公佈,但是,很顯然,這裡所說的是非常嚴肅的黨內管理改革,是改革的關鍵環節,是對監督機構的工作。此前有關黨內監督的規定是2003年提出的,自然需要適應新的情況。
首先,應該考慮到,黨處於新的環境中,改革現階段要解決更為遠大的目標。中國社會在全球化條件下正變得越來越複雜,而這自然需要一個新的質量管理體系。其次,在準備文件的過程中,必須從習近平主席上台後積極開展的反腐敗運動中汲取教訓。如同領導人看到的那樣,反腐運動的任務在於,不僅要懲罰失職官員,而且要創造條件,使整個黨和國家機器能夠依照嚴謹的規則、有效地運作。用習近平的話說就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今天對領導人,尤其是對最高層的領導人提出了特殊要求,他們對所通過決策的質量和黨機關的權威起著決定作用。全體會議指出,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尤其是身居高位的領導幹部,在調整黨的內部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關鍵作用。這一點絕非偶然。同時,此次全會表明瞭黨清除參與腐敗、濫用職權幹部的決心。全會決定將4位中共前高官開除出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