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在本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其內容包括,要求警方在工作所有階段都要配置音頻視頻設備。不久前,公安部在解釋中也提到,通過這種方式,可提高護法機構的工作效率,更好地保護人民利益。可以期待的是,此類舉措及增加警方的聲望,因為其所有工作程序都處在監督之下。此外,可使警方更有紀律性,一旦出現違規,可對其進行申訴。
早前,中國警方在刑事案件審理時必須進行錄像記錄。這樣,可以杜絕勒索與拷打,且影像材料也被列入正式文件中。中國維權人士認為,這是司法改革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為了改善警方收集證據方面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普通公民也獲得此項權利:與警方接觸時,他們可以照相和攝像。正如《人民日報》所寫到的,"民警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由此,警方再無權阻礙公民對他們工作進行拍照和攝像,護法機構工作人員無權沒收相機和攝像設備。
一些專家認為,在習近平主席提出"依法治國"情況下,中國政府對護法機構工作給予更多的關注。當然,這一切也將取決於新舉措是否能夠一直得到落實。也許,對警方工作加強控制與不久前北京發生的雷洋案有關。2016年5月7日,這位29歲的學者在警方抓捕1小時後死亡。這起悲劇引發民意強烈反應。目前,該案件還在調查過程中,其結果將成為鞏固公民對政法體系改革是否走在正確道路上的信心,因此具有象徵性意義。正如正式文件中所宣佈的,改革的目的在於,使執法體系更加透明、讓居民更容易理解,根除公安系統的職權濫用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