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獨立通訊社報道:“烏克蘭國家銀行稱,收到10億美元,正如IMF董事會9月14日夜晚公佈的決定預計的那樣。”
IMF為期四年的金融援助計劃規定包括向烏克蘭撥出175億美元。2015年3月撥出第一筆50億美元,同年8月撥出第二筆17億美元。IMF消息人士此前向“衛星”新聞通訊社表示,2016年IMF對烏克蘭的金融援助總額可能達到23億美元,包括IMF在14日同意撥出的10億美元。
為了按照中期貸款計劃(EFF)獲得IMF第四筆13億美元貸款,烏克蘭將不得不執行IMF的一系列條件,包括進行不受歡迎的養老金改革,優化住房補貼制度,制定提高天然氣和取暖費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