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規定吸引3年期並可延長3年銀團貸款的可能性,該項目協調方是中國哈爾濱銀行。參加貸款的中方機構有包商銀行、鄭州銀行、哈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阜新銀行、贛州銀行、九江銀行、濰坊銀行、新華信託、朝陽銀行。
根據達成的協議,貸款將不會嚴格規定用在某些具體投資項目上,可以用於外經銀行廣泛的投資與出口項目融資,其中也包括俄中經貿合作項目。
外經銀行行長謝爾蓋·戈里科夫在簽字後向記者表示:“業務分散化對我們非常重要,因此人民幣對我們有著很大的吸引力,我們的項目中也有與中方的合作。
俄外經銀行2015年年底與中國國開行就獲取100億人民幣的5年期信貸額度簽訂協議。俄外經銀行第一副行長尼古拉·採霍姆斯基2016年5月表示,如果開始在中國市場舉債,不排除銀行可能也會申請獲得大公國際的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