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中稱:“中央油氣公司已獲得了在裡海水域中央油田進行研究、勘探和開採碳氫化合物的權利,以無拍賣的方式,期限為25年,其中礦藏地質勘探作業期為7年。”
文件中指出:“在礦藏地質勘探作業結束後,該法人有權繼續通過一般納稅機制使用該油田區域,或與俄政府簽訂產量分成協議。”
中央裡海油氣公司是俄氣和盧克石油公司的合資公司,該公司早在2008年就發現了儲量為1.961億噸標準燃料的裡海中央油田,但地質勘探許可於2009年到期。因禁止俄羅斯私有企業開發大陸架而未能獲得新的許可。但隨後立法對此有所放寬。
該公司希望獲得該油田的勘探和開採權。但為此必須簽訂產量分成協議,俄羅斯與哈薩克斯坦於2015年10月對裡海北部海底劃界協定作出修改,並取消了必須簽訂產量分成協議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