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預計,將在峰會上簽署一系列備忘錄,它們規定,印度和巴基斯坦在加入上合組織過程中逐步承擔一定義務,其中最關鍵的義務是忠實於不擴散核武器制度。問題在於這兩個國家是否做好準備簽署它。
他認為:“印度和巴基斯坦擁有自己的核計劃,兩國都拒絕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印度和巴基斯坦將不得不做出妥協。在上合組織各國外長會晤期間起草並達成共識的備忘錄中提到,上合組織成員國應該解決諸如支持不擴散核武器那樣的問題。印度和巴基斯坦將需要表示自己忠實於這一原則。”
他補充說:“如果最終能達成妥協,它將為印度和巴基斯坦開啓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的機會,這將提高上合組織在國際上的威望。”
獨聯體國家研究所歐亞一體化和上合組織發展問題研究部主任弗拉基米爾∙葉夫謝耶夫認為,上合組織的義務不會直接禁止擴散核武器,但會成為嚴重限制印度和巴基斯坦核計劃的因素。
他解釋說:“文件無法禁止巴基斯坦出口核武器。此外,上合組織機制沒有規定對違反義務在法律上採取懲罰措施。然而,毫無疑問,這些協議將成為印度和巴基斯坦的限制因素,它們將推動兩國將來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