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說,中菲之間從未就菲律賓提起仲裁的事項進行過談判。菲律賓聲稱,1995年之後中菲兩國就菲律賓仲裁請求中提及的事項多次交換意見,但未能解決爭端;菲律賓有正當理由認為繼續談判已無意義,因而有權提起仲裁。事實與菲方所述完全相反,迄今為止,中菲兩國從未就菲律賓所提仲裁事項進行過談判。
聲明指出,中菲曾就妥善處理海上爭議進行多次磋商,但尚未舉行旨在解決有關爭議的任何談判。中國多次向菲律賓提出建立"中菲海上問題定期磋商機制"的建議,但一直未獲菲律賓答復。2011年9月1日,雙方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聯合聲明》,再次承諾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議。此後,中國多次向菲律賓建議重啓中菲建立信任措施磋商機制,未得到菲律賓任何回應。菲律賓所謂繼續談判沒有意義才提起仲裁的說法,毫無根據。
聲明強調,通過雙邊談判解決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既是中國政府的一貫政策,也是中菲之間達成的明確共識。中國是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重要力量。中國將繼續堅持在尊重歷史事實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通過雙邊談判解決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中國敦促菲律賓立刻停止推進仲裁程序的錯誤舉動,回到通過雙邊談判解決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的正確道路上來。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532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