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武警法,人數達68萬人的武警部隊從屬中央軍委和國務院。國務院中的公安部以及下屬單位負責管理部分武警部隊。公安部本身則隸屬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地方武警從屬於中央和地方中共機構雙重領導。
眾所周知,習近平執政以來推行了旨在公安部和國安部管理機構集權化的重要改革。中央在任命高層負責人以及管理地區領導人工作方面的角色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地方領導的角色則被削弱。其結果降低了腐敗和政治動蕩的可能性。薄熙來案表明,地方黨的領導人和公安部門負責人走得太近,有可能讓濫用職權達到令人可怕的地步。
武警管理的集權化出於同樣原因。迄今為止武警完成多重任務,包括負責維持國內安全、維持秩序、支持刑警、保護邊界和重要設施等等。這些部隊的管理體系非常複雜並相互重疊,就像它們的財政體系一樣。讓武警受制於中央軍委,並讓其功能更明確更具體,一方面,將讓它更有效地應對緊急情況;另一方面,消除了各強力部門管理層相互“爭鬥”的可能性。
提升武警的軍事角色,削弱其同公安部門的聯繫意味著,武警將不得不考慮建立屬於自己的、更強大的偵察、通訊和管理機構,因為很難再指望得到公安部門的支持。
通過為武警部隊配備現代重型軍械,配備直升機以及額外的運輸機和特種飛機,將讓武警在國內外角色的提升得到進一步加強。最終,無論是武警部隊在國內的角色,還是他的軍事角色,都將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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