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崔某在2013年7月至11月間將大批量合成毒品與硬性物質寄入俄羅斯各城市,總重量超過15公斤。收件人遍布莫斯科、伊熱夫斯克、頓河畔羅斯托夫、薩馬拉、葉卡捷琳堡、別爾哥羅德、馬加丹等地。現已查明,在大多數情況下,幫助被告人傳遞贓物的俄公民並不知情。
被告曾向運送贓物的俄公民宣稱,這些是幫助愈合傷口的藥物,需要寄往指定的地址,並為每個運送的包裝支付1000盧布(約合15美元)。被告拒絕認罪。在司法調查期間,在克拉斯諾卡緬斯克與外貝加爾斯克召開了法庭的非現場會議,通過視頻連線對伊熱夫斯克、葉列茨、馬加丹、烏蘭烏德、彼爾哥羅德、薩馬拉、彼爾姆等地的12名證人進行了審問。崔某在庭審中供出的一切均由翻譯翻成了漢語。包括起訴書中文譯件在內的刑事案件文件共達37卷。
消息稱:“外貝加爾邊疆區法院認定中國公民崔某在俄境內走私合成毒品,剝奪其自由16年。他將在嚴格的勞教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