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委員會主席團10月會議後的指示中稱:“令俄聯邦政府保障對俄聯邦法律做出修改,將水生物資源捕撈配額的有效期延至15年。期限2016年2月15日。”
目前正按照所謂的“歷史原則”來向漁業捕撈者發放為期10年、規定特定捕撈量的許可,此方法將施行至2018年。俄羅斯農業部和俄聯邦漁業署提議將許可的有效期提至25年。10月舉行的國務委員會會議上,國務委員會工作小組主任奧列格·科熱米亞科建議將配額有效期增至15年。
國務委員會主席團10月會議後的指示中稱:“令俄聯邦政府保障對俄聯邦法律做出修改,將水生物資源捕撈配額的有效期延至15年。期限2016年2月15日。”
目前正按照所謂的“歷史原則”來向漁業捕撈者發放為期10年、規定特定捕撈量的許可,此方法將施行至2018年。俄羅斯農業部和俄聯邦漁業署提議將許可的有效期提至25年。10月舉行的國務委員會會議上,國務委員會工作小組主任奧列格·科熱米亞科建議將配額有效期增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