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協原主席李崇喜案,是與周永康有關的高官腐敗鏈中的又一環。僅在上一周中石油原董事長蔣潔敏和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被判處長期徒刑。兩人都曾是周永康朋友圈內的人。
李崇喜的罪狀與其他官員的相比,區別不大。他因涉貪1110萬元人民幣(約合175萬美元)而被判12年。法院查明,李崇喜是在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即在他擔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期間,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上述金額的。在2007年5月前李崇喜還是四川省紀委書記,他的職責之一本該是同腐敗作鬥爭。李崇喜在周永康擔任四川省委書記後,官途一路順風。實際上自2000年起李崇喜一直充當周永康的右臂。李先是主管四川省委辦公廳,之後其職位越升越高。李崇喜案再次表明,中共反腐的堅強決心。中共領導人認為,無論是甚麼人,無論擔任甚麼職務,只要涉嫌腐敗,都要面臨審判。官方還一再強調,這裡不能因現在的功勞和案件的期限而對其原諒。習近平把擺脫腐敗,包括在高層,提高中共管理國家的能力,看作是自己的使命。任務之一就是,通過加強對黨與國家機構的管控,加強政權體制,使其更有效地應對日益增長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的挑戰。
反腐還觸及到了以前很少有腐敗分子或者即使有也不公開的敏感領域。中央紀委開始對公安部22名退役和現役幹部進行調查。中國高層以此表明在所有級別的國家政權和管理機構的腐敗作鬥爭的決心,包括在護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