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德韋傑夫在與副總理的會晤中說:“關於簽署的文件,其中部分涉及國家採購規則,將於2016年1月1日生效,一共有兩項政令。第一項規定對將被列入特別名單的、為滿足國家需要所需要採購的商品、工作與服務的一般要求。應該指明採購商品的使用屬性、質量等級、以及其他直接影響商品價格的參數。”
他表示:“第二項政令規定,聯邦與地區級國家機構,應根據現有的一般規則確定自己的採購要求。每個部門將根據政府制定的格式列出自己所需的工作與服務列表。政府各級單位應以此來監控國家採購的情況,提高效率,促進預算資金的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