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家杜馬信息庫消息稱,該機構已收到有關修改《俄羅斯聯邦與外國軍事技術合作聯邦法律》的法案。
此前政府8月在會議上審議該法案時有消息稱,該法應為履行國家元首有關授予管理公司主要機構軍工產品外貿權的交辦任務創造必要法律基礎。
法案注釋中稱:“俄羅斯聯邦與外國軍事技術合作問題委員會認為授予綜合管理公司在為軍工產品研制單位所設額度範圍內從事軍工產品外貿活動的權利是合理的。”
俄國家杜馬信息庫消息稱,該機構已收到有關修改《俄羅斯聯邦與外國軍事技術合作聯邦法律》的法案。
此前政府8月在會議上審議該法案時有消息稱,該法應為履行國家元首有關授予管理公司主要機構軍工產品外貿權的交辦任務創造必要法律基礎。
法案注釋中稱:“俄羅斯聯邦與外國軍事技術合作問題委員會認為授予綜合管理公司在為軍工產品研制單位所設額度範圍內從事軍工產品外貿活動的權利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