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消息人士稱:“就核計劃達成的協議或能讓伊朗獲得比S-300更先進的系統。”但他拒絕評論伊朗方面是否會撤消有關S-300的起訴的問題。
該消息人士還表示,在維也納就伊核計劃達成的協議及其中有關武器進口的條款不會影響S-300對伊朗的供應,雖然供貨時間至今沒有確定。
談到俄伊兩國其他可能的合作方向時,他說:“當然,俄羅斯是個軍事強國,我們致力於加強兩國的軍事合作。”
俄羅斯向伊朗供應S-300防空導彈系統的合同於2007年簽訂,該合同總價值約9億美元。2010年聯合國安理會通過1929號決議對伊朗實行制裁,時任總統梅德韋傑夫因此下令禁止向伊朗提供S-300導彈系統、裝甲車、戰鬥機、軍事直升機及軍艦等武器,合同中斷。隨後,伊朗向日內瓦仲裁法庭起訴俄羅斯,要求賠償42億美元。
俄羅斯總統普京於2015年4月簽署命令,取消向伊朗提供S-300防空導彈系統的禁令。俄總統軍事技術合作助理弗拉基米爾∙科任6月份表示,莫斯科和德黑蘭正在制定供應S-300的合同,他強調,S-300系統的戰術技術性能已經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