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IRNA通訊社周日援引扎里夫的話報道,伊朗不堅持到7月1日的最後日期前簽署協議。扎里夫強調,“我們認為,首先應該達成好的協議。這意味著,我們不把設置時間框架放在第一位。我們可能要將談判延續幾天,以締結最終協議”。扎里夫就關於伊朗核計劃簽署全面協議的時間框架表達了自己的觀點,稱“依我看,將本輪談判延續到簽訂協議前比設立更多新的單獨日期更好”。
關於伊朗核問題的談判開始於西方指責德黑蘭發展“秘密的軍事核計劃”後的2004年。自2006年起,“六方”國際調停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和德國)主持與伊朗的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