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就像《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中規定的那樣,那些在1967年1月1日前成功進行核試驗的國家屬於核大國行列,現在還可以說包括那些晚些時候進行核試驗的國家。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於1974年和1998年進行了首次核試驗。朝鮮起初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但於2003年宣佈不再履行條約義務。
以色列的情況比較特殊,從不回答是否具有核潛力的問題,卻積極參與討論這些問題。專家接受“衛星”廣播電台採訪時指出,所有核問題會議都有以色列科學家和專家的積極參與。還有消息稱,以色列已有兩座反應堆用來生產鈈(Pu)。不應否認以色列還有大量的武器級鈈儲備,甚至武器級鈾。俄羅斯社會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弗拉基米爾∙葉夫謝耶夫確信,而以色列還不僅限於擁有這些資源。
他說:“對於以色列擁有核武器的問題,沒有人會懷疑,各方只是在評估核彈頭數量上存在分歧。我認為,說以色列擁有200枚核彈頭很合理,其使用或不僅需要借助“海豚”級柴油動力潛艇。這些柴油動力潛艇可在水下停留至少一個月的時間,且裝備有可配備核彈頭的巡航導彈。此外,以色列還擁有“傑里科-3”洲際彈道導彈,射程不低於4000公里。此外,以色列擁有能夠攜帶核武器的飛機。總體來講,以色列建立了可以運送核武器的“三位一體”核力量”。
弗拉基米爾∙葉夫謝耶夫繼續說道,然而目前世界能夠遏制核潛力,這無疑使我們備受鼓舞,相信未來我們甚至能夠解決今天找不到頭緒的那些問題。
從全球來看,當前形勢沒有出現惡化;從地區層面來講,也有某些積極態勢,這與嘗試解決伊朗核問題有關。這一問題未必能夠得到解決,但會得到稍許緩解。看來朝鮮核危機也能指望取得類似進展。無論如何,我們都希望,朝鮮領導層能夠避免進行新一輪即第四輪核試驗。
有時會傳來消息稱,許多國家已經開始制定軍事核計劃,不排除巴西、埃及、沙特阿拉伯擁有核計劃。所有這些國家,還有擁有研究性核反應堆的數十個國家都是加入核俱樂部的潛在候選國。但目前聯合國及世界大國正努力遏制這種可能性,此外,這種可能性還受到核不擴散和禁止核試驗機制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