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該法案“對負責對外情報等工作的具體權力機關的能力作出改革和擴展。”
這裡提到的對外情報與美國重視的海外反恐有關。
根據《美國自由法案》,國家安全局將在6個月的時間里逐步將大規模電話元數據收集項目轉給電信公司,這也意味著這一政府大規模數據收集項目將宣告壽終正寢。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大規模電話元數據收集項目的終止,根據《自由法案》,今後將有電信公司來負責收集和存儲這些數據,國安局只在確認某人或某個組織有恐怖活動嫌疑的時候才能向電信公司索取相關數據。
俄羅斯科學院國際安全問題研究所專家阿列克謝·費年科稱,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簽署允許情報機關蒐集公民信息的法律說明,美國正行進在擴大情報部門權力和限制公民權利的道路上。
費年科對俄新社稱,“我認為,通過這項法律是美國總統權力及國家制度演化的客觀發展。美國國家制度的主要方向——以打擊恐怖主義的名義擴大情報機關的權力,並限制公民權利。這就是美國現在的發展方向”。據他介紹,這項法律不會不得到美國參議院的支持。此外,它在未來未必會被取消。他補充稱,“這項法律在未來不一定會被取消。它的確已被通過,以鞏固美國總統的權力”。
該項法律的反對者認為,它的確違法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該條法令禁止在沒有法律依據和犯罪嫌疑的情況下進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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