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烏克蘭議會對該項法律進行了投票,264名議員投支持票,法律要通過至少需要226票。
1995年11月25日,俄羅斯和烏克蘭在索契簽署了這項合作協議,協議於2002年9月12日獲得了烏議會的批准。
法案的解釋性文件指出: “俄羅斯在烏克蘭東部地區發動針對烏克蘭的混合戰爭,包括動用武器,全方位支持自行宣佈成立的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的恐怖分子和分裂分子”。
法案的解釋性文件中還寫道,“依據協議條款,兩國不可能繼續在軍事運輸組織領域合作,這完全不符合客觀情況,是背叛烏克蘭國家利益的行為”。
法律還應得到烏克蘭總統的簽署,並在官方刊物上公佈後第二天方可生效。
莫斯科多次表示,自己並非烏克蘭國內衝突的參與方,完全與烏東南部事件無關,希望烏克蘭能夠克服政治和經濟危機。俄羅斯國防部也多次聲明,沒有向頓巴斯民兵提供軍事設備彈藥等其它幫助。俄外長拉夫羅夫強調,關於頓巴斯有俄軍的聲明毫無根據,雖然多次指責,但至今無人能拿出具體事實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