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部門的通報中稱,“月球研究計劃允許私人資本進入”,該局對其加入“嫦娥4號”項目的實施“將表示歡迎”。“嫦娥4號”登月探測器項目將成為為發展高科技提供商業條件的實驗平台。用於此項任務的設備已經部分準備完成,該項目的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私人公司的加入和在該領域國際合作的結果。按計劃,“嫦娥4號”的發射將在2020年前實施。
中國研究月球的計劃被分為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嫦娥1號”和“嫦娥2號”探測器已被發射。在第二階段,“嫦娥3號”於2013年將月球車“玉兔”送到了月球表面。在“嫦娥4號”的任務中涉及修理“嫦娥3號”的缺陷並鞏固其成績。此後,通過發射“嫦娥5號”和“嫦娥6號”返回探測器,將轉入最終的第三階段。然而,在“嫦娥3號”於2013年在月球完成軟著陸後,該項目的負責人稱已成功完成第二階段,並轉入第三階段。在2013年底,宣佈了在2017年發射“嫦娥5號”的計劃,它應將月球土壤樣本帶回地球。關於“嫦娥4號”項目的命運長時間都沒有任何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