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30歲的韓某和23歲的張某為不同的雇主拍攝照片。調查中韓某稱,在他找工作的時候,一名自稱記者的外國人找到他,建議他在遼寧省軍事設施附近找工作,並定期用手機拍攝相關照片。在去年8月份被捕之前,韓某已成功獲利9萬元。
報紙稱,大約在同一時間,23歲的張某與“某外國雜誌編輯”取得了聯繫。該編輯請他提供中國航空母艦“遼寧號”的照片。為了“更有效地”完成任務,張某在一家軍事企業找了份工作。他總共發給雇主500多張航母和“其他軍事設施”的照片,為此獲利4萬多元。
審訊後,法院以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分別判處韓某和張某 8年和6年有期徒刑。
遼寧省是中國軍工綜合體的中心之一,除生產外,還針對戰鬥機、導彈驅逐艦、核潛艇和航空母艦的建設等一系列項目進行研究和設計開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