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薄熙來受審時只穿了一件沒扎領帶的白色襯衣和一條黑色褲子,這沒有逃過網友們的視線。他沒有穿帶有編號和監獄名稱的囚服,打破了出庭受審必穿囚服的慣例。當時中國網友就為甚麼突然給予腐敗高官這樣的特殊“待遇”展開了熱議。 薄熙來出庭受審時的著裝還是他不久前主持他領導的重慶黨委會議時穿的那一身。原來,並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你曾擔任過中共高級職務,你就有權在出庭時可以不穿囚服。
這種關於有選擇性地使用法律的說法不能被認為是完全正確的。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在出庭時必穿囚服,只是穿囚服已成了慣例。但是正如許多中國法律工作者指出的那樣,這一慣例並不與具體的法律條文相矛盾,而是有違無罪推定這一總的原則。人在沒判之前,應被認為是無罪的,相應地,公安司法部門就不能強迫他把便裝換成囚服。
還在2013年12月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就曾表示過,最高院已明確要求不允許有剃光頭、穿號服的做法。但當時沒有就這個問題出台任何官方文件,下級法院照樣自主行動。現在對這個問題有了完全明確的規定。
這裡有兩點很重要。第一,出現了明確的法律文件,整個司法系統將有規可循。第二,不再要求身穿令人屈辱的囚服出庭受審,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和對人權的尊重。不久前公佈的《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也體現了同樣的精神。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讓行使權利的制度體系更加透明,更易讓百姓理解接受,杜絕檢察和司法機關中的濫用職權現象。
正因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中指出,必須全面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嚴格選拔法官。同時強調,應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他人和組織不應干預法院工作。如果說解決取消出庭時必穿囚服的問題還比較容易的話,那麼這裡則還需要多年的辛勤工作。這是習近平國內政策的四個主要方向之一。要想在這方面取得成功,中國高層必須加倍努力、作出非同尋常的決定、摒棄先前的眾多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