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對競爭企業通過商業間諜等將日企機密非法帶往海外並加以利用,其罰金上限將被提高到1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270萬元)。此舉旨在保護日本的競爭力,對向海外洩密的行為予以重罰。經產省當天在自民黨會議上出示了最終修正案,打算向本屆國會提交法案。
報道稱,對於竊密的主謀企業的罰金上限將從現在的3億日元提高至5億日元。如果企業還在海外盜用的話,罰金上限將升至10億日元。對於竊密個人的罰金上限將從現在的1000萬日元提高到2000萬日元,向海外洩密的話,最高罰金將達3000萬日元。
共同社網指出,過去曾有外國企業花費數億日元非法獲取日本競爭對手的情報。修正案為此還新增規定,允許沒收作為竊密回報所獲的報酬和非法利用竊得技術等獲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