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防部申明中表示,“在銷毀所有集束炸彈後,日本方面將繼續支持國際方面的裁軍倡議。”
在簽署公約之前,東京方面預計有14000個此類炸彈,這些炸彈原定用於日本的陸軍與空軍國防。
一枚集束炸彈可含200枚以下小口徑炸彈。他們在被拋下後多年之內仍然保持其爆炸的威力,據悉,此類炸彈會在輕微的碰觸下瞬間爆炸。
2008年有113個國家簽署了關於集束炸彈的國際公約。簽署該公約的國家應在10年之內自決拒絕在其軍備中儲存此類炸彈,但可以限量存儲供演習或用於改進軍事技術試驗所用的集束炸彈。
目前該文件已被90個簽署國所批准並執行。未簽訂該公約的國家則包括印度、以色列、中國、巴基斯坦、俄羅斯、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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