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者被判死刑 多年後真凶受審

© Sputnik / Maxim Bogodvid / 跳轉媒體庫中國法庭判處一罪犯死刑,此前曾錯判一無辜者死刑
中國法庭判處一罪犯死刑,此前曾錯判一無辜者死刑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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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法庭近日判處了連環殺人案兇手趙志紅死刑。

此前法院曾錯判另外一名男子為兇手,其家屬在2014年12月成功向政府機關申訴。

內蒙古自治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一名為趙志紅的42歲男子涉嫌犯罪。2005年他供認,曾參與搶劫,並奸殺多名女子,其中還包括1996年在呼和浩特一間公共洗手間進行的一起犯罪案件。當時法庭曾錯判另一男子死刑,該男子第一個發現了被害者屍體,並將此通報給警方。被判處死刑時他僅僅18歲,此後在2014年12月他被宣佈無罪。中國當局向這位年輕人的父母致歉,並償付補償金33萬美元。法庭判處趙志紅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繳納5.3萬元罰金,並向死者家屬償付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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