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價值兩百萬美元的鈔票是去年12月24日在城中的一條主要幹道上從一輛運鈔車中掉落下來的,並引起了當地居民無序哄搶。警方對此予以警告,表示每個參與哄搶錢財的人都應將其歸還,否則將按偷竊罪承擔刑事責任,此後,這些哄搶的人群相繼歸還搶來的錢財,據香港警方資料顯示,27名當地居民相繼歸還了61.8萬美元。
在追回2萬美元的調查過程中,警方在嫌疑人住處的床底下發現了這些錢財。在被關押期間,犯罪嫌疑人表示,他曾打算將所有的錢財還給政府機關。本案由法官Li Kwok Wai(李國威)作出裁決,李法官嚴厲譴責了被告的行為,他表示,“非預謀的犯罪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法庭應該嚴厲處置。”法官還表示,對本案迅速做出的判決意在明確向公眾表示,此類犯罪應和預謀犯罪加以同一程度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