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斯坦時報》今天援引他的話稱:“政府應當告知議會,對印度《核損害民事責任法》的效力做出了哪些擔保。”
印度國大黨計劃在即將於2月23日啓動的議會預算會議上提出相關問題。
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對印度進行國事訪問期間,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表示,雙方開始落實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協議。
雙方的主要分歧在於,美國堅持對印度《核損害民事責任法》做出修改,該法規定了供應商在核電站整個使用期間應負的責任。印度曾不止一次宣佈,不打算這樣做,建議對供應商(在這種情況下是華盛頓)的相應風險提供保障。
雙方還在另一問題上持不同立場。美國堅持應對向印度供應的核燃料實施全面管控。當地政府認為這種行為不可接受,建議只制定類似新德里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的年度報告。最終美國重新審議了兩種立場,同意了印度的條件。政府沒有公開協議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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