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對立法會的年度咨文發言中稱,“關於民主,我們在這裡應依法辦事,否則香港就會滑向無政府狀態”。
據梁振英介紹,去年關於發展立憲問題的討論顯示,許多當地居民至今不明白這一問題的實質,以及中央政府與香港之間關係的特點。他提到,“它們之間的關係依據是基本法,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擁有高度自治權,但絕不是絕對的自治”。他提到,在香港的政治進程發展應依據基本法條款和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梁振英稱北京首次同意當地居民有權在2017年自主投票是香港民主發展道路上的“重大一步”。他呼呼立法會委員的支持並通過相應法案,為此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選票。
去年秋天,數千大學生捲入了在香港的遊行示威事件,他們要求全民選舉的“真正民主”,而不是通過北京控制的候選人篩選機構進行候選人提前篩選。一些民主激進人士封鎖市內主要道路的行為持續了兩個半月,示威活動直到12月中旬才歸於平靜,當時警方清除了示威者的最後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