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9月15日電 俄羅斯與中國確認俄方為中國建造田灣核電站第三和第四機組的第二期工程總合同開始生效。
俄中核問題分委會週四在莫斯科舉行了第15次會議。雙方正式確定了田灣核電站二期工程總合同生效。
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總裁基里延科與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陳求發在會上簽署了相關的備忘錄。
2010年11月23日,俄原子能建設出口公司與中核集團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在聖彼得堡簽署了田灣核電站第二期工程總合同。
俄原子能建設出口公司將在田灣核電站修建功率為1060兆瓦VVER-1000 反應堆的第3號和第4號發電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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