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7月14日電 俄羅斯杜馬辦公廳週四向俄新社表示,俄羅斯政府提交國家杜馬審議《關於批准俄中在石油領域合作的協議修改議定書》的聯邦法草案。
俄中兩國政府於2009年4月21日簽署了該合作協議。
該協議規定了在斯科沃羅季諾-漠河石油管道跨阿穆爾河水下管道建設期間,通過簡化程序跨境的商品種類。這些商品包括建築材料、設備、建築機械和交通運輸設備等。
由於管道建設完成並開始運營,2010年9月27日兩國簽署了《關於石油領域合作的協議》的修改議定。議定書中增加了在管道及其水下部分運營期間(包括用於管道技術維護、維修和在事故情況下)需要跨境使用的耗材商品的範疇。
議定書還修改和增加了在水下管道運營和事故情況下所需行動的協議條款。
俄中石油管道從俄羅斯斯科沃羅季諾經中國漠河至大慶市,是俄羅斯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的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