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6月13日電 俄羅斯總統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提請國家杜馬批准2010年12月9日在莫斯科簽署的《關稅同盟統一競爭原則和規定協議》。
歐亞經濟共同體2009年12月19日元首級會談發表的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和俄羅斯建立統一經濟空間行動計劃,以及2010年1月27日關稅同盟委員會關於2010至2011年形成統一經濟空間的組織工作決定中規定制定該協議。
這一協議的目的是在關稅同盟成員國統一關稅區內建立統一的競爭政策,以保障商品、服務和資本的自由流通,協調各方在競爭領域的國家法律,保證經濟活動的自由和商品市場的有效職能。
協議規定建立統一的競爭原則,並根據這些原則來推行各成員國法律、鞏固競爭行為規則(禁止在關稅同盟區域內惡意利用優勢地位、簽署反競爭性的協議和進行不正當競爭),設置違反競爭規則的處罰措施等。
該協議呼籲保障各方經營主體能夠在非歧視性條件下進入對方市場,積極影響其商業積極性,從整體上加深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和俄羅斯的經濟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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