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小股東稱公司前領導盜用東線管道建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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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小股東表示,公司前領導在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建設時盜用了數十億資金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1月17日電 今天出版的《新聞報》報道說,俄羅斯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小股東、法律專家阿列克謝·納瓦利內伊表示,公司前領導在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建設時盜用了數十億資金。

納瓦利內伊昨天在自己的博客中公佈了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項目實施文件。這些文件是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專家按照聯邦審計署的要求於2008年制定的。納瓦利內伊根據公司的材料寫道:“僅管道設計勘察工作就竊取了**100億盧布 10000000000 RUR**。”其中一份文件說,全俄管道建設運營科學研究院(Vniist)主持進行的項目設計勘察工作成本高出正常水平100億盧布。文件還說,因設計失誤造成的額外支出超過**15億盧布 1500000000 RUR**。此外,由於項目主承包商克拉斯諾達爾天然氣運輸建設公司未能履行完合同,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又多花了**24.4億盧布 2440000000 RUR**。

諾瓦利內伊估計,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建設過程中至少有**40億美元 4000000000 USD**資金被盜用。他表示,這是根據公開的文件、專家評估和媒體報道計算出來的。

《新聞報》表示,石油管道運輸公司發言人伊戈爾·傑明拒絕同該報討論納瓦利內伊的聲明。俄新社報道說,傑明表示,公司新領導建議進行檢查。他說:“我們被迫提議進行檢查,因為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的建設完全沒有按照期限進行。從整體上,由於承包商的玩忽職守,建設時間表被拖延了一年。對一些承包商的起訴我們已經獲勝,另一些的審理工作還在進行。”

審計署發言人昨天表示,無法證實納瓦利內伊所公開文件的真實性。他說:“我們近期將驗證我們是否有這些文件。”該發言人還說,在納瓦利內伊發表聲明後,審計署領導已經要求從檔案中取出有關文件進行驗證。

審計師對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管道建設的審計持續了大約一年(從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審計報告強調了施工落後於計劃,但在項目開支增加方面沒有發現違規情況。審計署的報告指出,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在項目開支方面不是總同意政府官員的意見。比如,2008年4月,項目的融資沒有按照已經確定的投資計劃進行。根據管道一期工程的抽查結果,發現對承包商的“沒有根據的支付”金額為**590萬盧布 5900000 RUR**。此外,審計署還指出,83份合同(總價值**785億盧布 78500000000 RUR**)的簽署沒有經過競標。

納瓦利內伊認為,必須再次進行審計。他說,已經就此事向10多個官方部門遞交了信件,包括內務部經濟安全司、聯邦安全局和審計署。

納瓦利內伊說:“這一事件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以甚麼理由將管道和斯科沃羅季諾油港從項目一期工程設施中拿掉,完全不清楚。”他在遞交給總檢察院的信件中說,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同斯科沃羅季諾港口所有方簽署的合同違反了政府令。

石油管道運輸公司前高管表示,最初計劃將斯科沃羅季諾石油轉運港(年吞吐能力1500萬噸)列入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系統。但能源部制定的最終文件中刪除了這一設施。格里戈里·別列茲金擁有的ESN集團此前購買了港口所在的土地,並說服石油管道運輸公司領導人共同實施該項目。消息人士說:“實施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管道的時間很緊,石油管道運輸公司不能不徵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因此接受了別列茲金的建議。”

尼古拉·托卡列夫2007年秋開始擔任石油管道運輸公司總裁。別列茲金和托卡列夫達成了合作。根據2008年8月的消息,石油管道運輸公司獲得了斯科沃羅季諾港口的控股權,別列茲金保留了49.9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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