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1月30日電 俄新社記者從莫斯科仲裁法院發回的報道稱,莫斯科仲裁法院星期一責成莫斯科郵報電子版在自己的網頁上已經刊登的四條消息下面附上"根據俄新社資料編寫"的字樣,同時判處俄新社幾乎獲得訴訟案的全部勝利。
俄新社要求莫斯科郵報首先承認非法使用俄新社消息;第二,要求被告在自己的頁面公佈有關這些事實本身的信息。
原告代表在法庭上解釋說,訴訟中列舉了五種非法"引用"俄新社信息的情況。
原告律師指出,在對某篇文章進行技術處理時被告忘記刪除原始資料中"據俄新社記者報道"的話,結果這句話在莫斯科郵報的文章中就變成"據俄新社記者報道,莫斯科郵報記者對此進行了報道"。
法院裁定,非法使用版權資料符合了五種情況中的四種。
俄新社律師稱:“法院的類似決定在電子媒體領域迄今為止十分罕見。我們將繼續打擊非法使用本社資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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