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仲裁法院1月15日前不會關閉貝加爾制漿造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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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院建議俄資源利用監督局在1月15日之前詳細說明其要求制裁貝加爾制漿造紙聯合企業的法律基礎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2月21日電 伊爾庫茨克州仲裁法院建議俄羅斯聯邦資源利用監督局在1月15日之前詳細說明一下關於要求罰款制裁貝加爾制漿造紙廠污染環境一案的法律基礎。這是仲裁法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向俄新社記者透露的。

仲裁法庭的工作人員說:“在此之前,不會針對這一案件採取任何措施。”

他還表示,法律沒有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應勒令工廠暫時停業。

11月初,貝加爾造紙廠使用水資源的許可證到期,資源利用監督局對該工廠11月份10天內無證運營向伊爾庫茨克仲裁法院提出起訴,並要求工廠繳納**4.75億盧布 475000000 RUR**的罰金。

此外,資源利用監督局副局長奧列格·米特沃利向仲裁法院提交起訴要求關閉這家造紙廠和賠償損失。而後,資源利用監督局針對造紙廠違反自然保護法的事實向總檢察院申請立案,以制止該造紙廠繼續排放廢物污染貝加爾湖。

伊爾庫茨克州副州長維克托·多爾戈夫對此表示,目前還沒有簽署使用水資源合約的機制。他認為:“目前很多大型企業都面臨這種情況。”

貝加爾制漿造紙廠每年生產20萬噸紙漿,造紙20萬噸。貝加爾制漿造紙廠51%的股權歸林業企業“大陸經營”公司,其餘49%的股權歸俄羅斯聯邦聯邦資產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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