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阿斯塔納5月11日電 哈薩克斯坦議會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這是哈薩克斯坦議會新聞局11日透露的。
協定規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哈薩克斯坦、中國、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應在緊急情況下進行預警和救災合作,為保證受災居民獲得有效和協同的幫助共同努力。
該協定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簽署。
哈薩克斯坦議會已將有關批准該協定的法律提交給哈薩克斯坦總統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簽字。
俄新網阿斯塔納5月11日電 哈薩克斯坦議會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救災互助協定》,這是哈薩克斯坦議會新聞局11日透露的。
協定規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哈薩克斯坦、中國、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應在緊急情況下進行預警和救災合作,為保證受災居民獲得有效和協同的幫助共同努力。
該協定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簽署。
哈薩克斯坦議會已將有關批准該協定的法律提交給哈薩克斯坦總統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簽字。